注:
1、全社会用电量指标是全口径数据。
2、三次产业划分按照2018年3月《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<三次产业划分规定(2012)>的通知》(国统设管函〔2018〕74号)相应调整,为保证数据同口径可比,上年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。
(来源:国家能源局;和发整理发布)
2018-12-21 16:16:39 来源: 国家能源局
12月20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1-11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。
11月份,全社会用电量5647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6.3%。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用电量58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11.6%;第二产业用电量4109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6.0%;第三产业用电量811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9.2%;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68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4.6%。
1-11月,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2199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8.5%。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用电量673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10.0%;第二产业用电量42684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7.1%;第三产业用电量9890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12.8%;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952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10.5%。
1-11月,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装机容量177475亿千瓦时 增长5.2%。
详情如下:
注:
1、全社会用电量指标是全口径数据。
2、三次产业划分按照2018年3月《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<三次产业划分规定(2012)>的通知》(国统设管函〔2018〕74号)相应调整,为保证数据同口径可比,上年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。
(来源:国家能源局;和发整理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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